答:学院招生工作主要按以下程序展开:
1、高考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电话等方式进行线上咨询。
2、高考填报志愿期间,学院公开接受考生选填志愿,凡愿意前来我院深造的考生,须填报“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及相应专业。
3、各省投档分数线公布后2日内,学院将展开录档工作,并逐一与进档考生或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录取。
4、学院确定终录取结果后,考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学院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3天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入学须知》报到入学。
第十三条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100%提档。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执行。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
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安排,按照120%的投档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除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外,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2.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2、按照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2、按照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第十二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