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及考核内容,对考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2.录取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落实、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
3.纪检监察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4.后勤保障安全组: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及企业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具备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等条件,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强化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1、除退役士兵外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300分(两个科目各占150分)。
2、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文科、理科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社会问题分析等综合能力,总分300分;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对口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根据专业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等不同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300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评,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与普高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相同。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
普高类考生(含社会考生)和中职类考生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分类进行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或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1、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00 至3月26日18:00,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输入正确的考生号、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进入个人信息页面,点击右侧的高职单招“点击填报”
3、进入“志愿填报须知”页面,点击“同意”。
4、进入“高职单招志愿填报”页面输入院校代号“6282”,专业代号可以直接输入(查询文章开头报考专业代号表),也可以点击“选择专业”,进入 “计划检索”页面。
5、在“计划检索”页面双击“6282”,即可出现“专业 列表”,直接单击填报专业。
6、后点击“保存志愿”,显示志愿保存成功。

4.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

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樊豫陇任组长,副院长徐永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部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职

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樊豫陇任组长,副院长徐永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部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职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单招考试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招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单招工作,提高单招工作的执行力和公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凡属考核、录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事宜。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凡属考核、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