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专业技能加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专业技能加分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专业技能加分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

第十一条计分方法1.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要求达到C以上,并按照A记85,B记75,C记60计入总成绩。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严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专业技能加分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