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招生考试1、高职单招的招生考试在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要求自行组织。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能测试两部分组成。2、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实行闭卷笔试,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
第九条学生待遇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
5、教学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
第十条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
第八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1、新生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办理入学手续。2、体检:新生报到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3、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照顾政策加分:参照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照顾政策加分办法执行。
本方案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3月21日
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