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家长及未在当场次考试的考生休息室安排在9号楼2楼1号报告厅;

3、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请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6、查分:4月9日起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查询综合素质成绩及总成绩。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5)通讯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邮编313000。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十条材料递交:申请人在2017年4月1日前,须将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