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201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学费标准: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9500元;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第三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1、学费标准: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②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4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福建省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我院确认福建省艺术类专业联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诚毅学院网址:http://chengyi..cn/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招生办传真:0592-招生办电子信箱:cyzsb@.cnhttp://cyzsb..cn/s/63/t/128/82/1c/mailto:cyzsb@.cn
第十九条201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闽价费[2010]197号文);②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6500元(闽价费[2014]167号文);③法学(海商法方向)、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闽价费[2014]167号文、闽价费[200
第十九条201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闽价费[2010]197号文);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6500元(闽价费[2014]167号文);法学(海商法方向)、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闽价费[2014]167号文、闽价费[2007]163
⑤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8000元;
4、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
3、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