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一条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凡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13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其中报考了美术教育专业还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美术术科考试(亦可参加今年招生五年制高职院校对应的美术术科考试,我院承认美术术科类考生在其他院校同一类型术科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

录取方式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术科考试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在考生术科考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先录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余下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承认美术术科考生在其他院校美术术科考试成绩

考试(一)准考证的发放:考生于4月12日前到参加考试的考点领取准考证。(二)考试时间:4月13-14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英语4月13日8:30-10:10数学10:40—12:20语文15:00—17:00美术术科考试4月14日8:30—16:00备注:术科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招生对象和范围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省属院校面向全省招生,市属院校面向本地区及附近地区招生。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