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进一步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招生录取机制。我院2014年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为保证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结合学院自主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邮政编码:529090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院校代码:13711
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8.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9、普通中学(初中和高中)使用的《英语》新课标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第十三条学院
7、《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中职教育国家规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第三十三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4年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院招生办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院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并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开展我院2014
(一)我院自主招生(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专业学制3年。
第二十五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自主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