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32个贫困县(包括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和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二)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录取原则获得学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设置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市、自治区),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未单设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江南大学。考生应在学校当年在该省(市、区)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录
(二)邮寄材料(2014年4月16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江南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须由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所在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户口簿复印件须由中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3.学籍证明(所在中学提供,证明该生连续三年在该校实际就读,须加盖中学公章);4.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班主任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报名材料统一使用普通A4纸打印,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无封底,按照上述顺序在左侧装订。中学整理齐后于规定时间前寄出(可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监督保障 (一)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按照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坚持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
录取原则获得学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设置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市、自治区),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未单设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江南大学。考生应在学校当年在该省(市、区)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录
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江南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http://zs..cn/down/nczxtjb.doc(请点击下载填写、打印)
招生计划 学校2014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左右,招生专业涉及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广西、云南、青海、宁夏限理科)。
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江南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填写、打印)
招生对象 (一)832个贫困县(包括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和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二)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招生对象 (一)832个贫困县(包括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和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二)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