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电话:(0537)网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邮编:272037附件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计学制学费(元/年)文史理工艺术模具设计与制造1010 2040三年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3050 计算机网络技术101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010 软件技术1010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专业素养测试。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职业认知和专业基础等方面。分值为300分。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审通过、学院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春季或夏季高考。附件:http://zsjy..cn/uploadfile/2018/0330/.docx
第五条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12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一)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我院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