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把单独招生工作当作名校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试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12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其中,文理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对口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

第七条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已经确定类别,单独招生必须按相应类别报考。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身份。

第七条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一)春季高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已经确定类别,单独招生必须按相应类别报考。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身份。(二)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四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信访电话:0537-。第十三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第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

(一)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组织保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把单独招生工作当作名校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试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