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文化考试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认可并使用全国文化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区、市)全国文化统考。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能力测试:考生任选声乐、器乐一项、自选曲目一首,进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2)听音模唱: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满分100分。

(一)考试科目考生考试科目为两门。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科目一,能力测试;科目二,听音模唱。2、舞蹈编导专业:科目一,基本功展示;科目二,剧目展示。

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展示成绩×20%。

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音乐学院0791-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三)学校招生网址:www..cn,音乐学院网址:http://vir..cn/yyxy/

2.舞蹈编导专业(1)基本功展示: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2)剧目展示: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为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报考条件(一)符合生源省(区、市)艺术(音乐、舞蹈)类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获得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序号),不限艺术文、理科类;(二)考生身体健康,容貌端正,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三)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区、市)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入学复查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凡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无故未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不予注册学籍;在校期间经证实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

入学复查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入学复查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