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录取专业调档比例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录取新生时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获奖说明1.锦州师专被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高校”称号。2.锦州师专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05-2008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锦州师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4.2010年锦州师专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锦州师专被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环境友好学校”称号。6.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4)申诉方式。考生可到学校纪委进行现场申诉,也可打拨打0416-进行电话申诉。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7月30日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计划特别说明招生计划:见附表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初等教育(英语教育教学)、初等教育(数学双语教学)、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只招收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所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高中起点学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语文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数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物理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化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生物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初等教育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1.调档比例我校录取专业调档比例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