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报考定向硕士生考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培养单位调剂名额。

三、招生专业、语种及名额1.招生专业见《辽宁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部分院系所及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请认真阅读简章备注部分说明;2.招收外语语种一律为英语,不接受小语种考生报名;3.招生名额预计为10人,其中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门类的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总人数不超过3人。

2023年东北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及同意报考的证明(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点。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

4.工作单位工作及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工作单位工作及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工作单位工作及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