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001理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8736联系人:张老师070104应用数学01智能控制理论及其方法02统计推断03非线性微分方程及应用04粗糙集理论与应用05模糊推理及其控制06图论与网络07材料计算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01数学分析④901高等代数00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9730联系人:董老师080104工程力学01结构优化设计与计算智能02转子动力学与非线性分析03结构分析的数值方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2016年起试行。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001理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8736联系人:张老师070104应用数学01智能控制理论及其方法02统计推断03非线性微分方程及应用04粗糙集理论与应用05模糊推理及其控制06图论与网络07材料计算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01数学分析④901高等代数00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9730联系人:董老师080104工程力学01结构优化设计与计算智能02转子动力学与非线性分析03结构分析的数值方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及考试科目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00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9730联系人:董老师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01结构工程设计与应用02结构设计与优化03地基处理与地下结构04高性能混凝土的研究与应用05工程结构的隔震技术与隔震设计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914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00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9642联系人:张老师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2机械电子工程03机械设计及理论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及考试科目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00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9730联系人:董老师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01结构工程设计与应用02结构设计与优化03地基处理与地下结构04高性能混凝土的研究与应用05工程结构的隔震技术与隔震设计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914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00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咨询电话:0416-4199642联系人:张老师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2机械电子工程03机械设计及理论

2021辽宁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复试

六、复试(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zjc..cn/yjszs/index.jsp)。(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教育、和(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复试(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复试(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zjc..cn/yjszs/index.jsp)。(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教育、和(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复试(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