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初试内容复试内容表演[培养方向为曲艺]自备语言类(曲艺)节目一个(内容不限) 100分;(1)、语言类(曲艺)节目:区别于初试的作品 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分;音乐表演[培养方向为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100分;(1)、演唱不同于初试的歌曲一首260分;(2)、视唱 40分;舞蹈表演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100分;(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 140分;(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区别于初试(自备伴奏) 16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一个(内容不限) 100分;(1)、即兴演讲(校方指定题目) 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分;
招生专业及人数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高考外语学费(元/年)1表演[培养方向为曲艺]30人英语100002音乐表演[培养方向为声乐]30人英语100003舞蹈表演30人英语100004播音与主持艺术30人英语10000合计:120人*注:招生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安徽,具体分省招生人数根据专业报名考试情况确定。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参加高考外语必须是英语。
1、表演[培养方向为曲艺]: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培养目标:经过曲艺名家四年精心的指导,学生能够较好的掌握评书、相声、小品表演的基本技能与创作方法,成为能表演、会创作、懂理论、善主持、符合时代要求、适应艺术人才市场需要的高级曲艺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主要课程设置:评书表演、相声表演、小品表演、曲艺概论、曲艺创作、戏曲身段训练、形体训练、主持人
3、舞蹈表演: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熟练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专业技术技能及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能从事舞蹈教育、表演及艺术组织管理工作和具备一定创编能力的综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设置: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表演实践等。
录取原则1、校考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没有校考的省份,考生可根据本省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但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0分以上)。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计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2、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1、电脑报名考点,报名时出示考生身份证和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证;手工报名考点,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纳招生考试费200元。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4年3月24日以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各省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加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4、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院校、文艺团体、各类庆典活动及新闻传媒部门从事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设置: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传播学概论、播音与主持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商业演出主持艺术等。
学校有关部门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412)(招生办)成绩咨询电话:(0412)(教务科)表演类专业咨询:(0412)(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咨询:(0412)(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招生申诉电话:(0412)(纪检监察与审计处)电子邮箱:学校网址:邮编:114051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加试内容:素描、速写和色彩三科(总分300分)*注:请考生自备画具。(1)、素描(黑铅笔、炭笔不限)满分100分;(2)、速写满分100分;(3)、色彩(水粉、水彩不限)满分100分;
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序号省份城市报名及加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1吉林长春长春艺术实验中学1月14日—15日1月16日2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东方学院1月19日—20日1月21日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表演专业:2月11日—12日2月13日4安徽合肥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月13日—14日2月15日5山西临汾山西师范大学表演、播音:2月15日—16日2月17日太原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舞蹈:2月18日
加试内容:专业名称初试内容复试内容表演[培养方向为曲艺]自备语言类(曲艺)节目一个(内容不限)100分;(1)、语言类(曲艺)节目:区别于初试的作品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100分;音乐表演[培养方向为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100分;(1)、演唱不同于初试的歌曲一首260分;(2)、视唱40分;舞蹈表演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100分;(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