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林业科技专业-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数字林业科技专业面向辽宁地区,为林业企事业单位,培养热爱林业事业,适应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具备林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地理信息系统(GIS)、林业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的应用技术,能够胜任森林资源信息的共享、交换、整合、调度与集成应用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森林培育、森林调查技术、森林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图像处理、林业遥感。
就业面向::毕业生主要面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和园林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从事资源与环境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以及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林业技术专业-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核心课程::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森林营造技术、森林经营技术、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
就业面向::毕业生主要面向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森林培育、林木种苗生产、森林保护、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培养技术和管理人员。主要岗位包括林业生产操作人员、森林培育技术人员、森林保护技术人员、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技术人员、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和林业规划设计人员。
2016年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艺技术专业介绍-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园林学院——园艺技术专业介绍
园艺技术专业专业核心课程:花卉生产、观赏蔬菜栽培、盆栽植物租摆与养护、园艺产品营销。就业面向:花卉企业生产技术员、蔬菜生产技术员、果树栽培技术员、租摆养护技术员、观赏园艺产品营销员。
林业技术专业(五年制)-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核心课程::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森林营造技术、森林经营技术、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
就业面向::毕业生主要面向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森林培育、林木种苗生产、森林保护、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培养技术和管理人员。主要岗位包括林业生产操作人员、森林培育技术人员、森林保护技术人员、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技术人员、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和林业规划设计人员。
林业技术510201-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林业局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辽宁省品牌专业辽宁省产业对接示范专业辽宁省示范高职院建设重点专业辽宁省双高建设重点专业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
培养具有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调查、森林资源开发等专业能力的高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森林旅游开发等单位,从事林业技术、森林资源开发与管理及林木良种选育、森林营造、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招生专业:作物生产技术、林业技术、畜牧兽医、水利工程-沈阳农业大学
学习形式:
学制::2.5年
学费:1800元/年(本学费标准为辽宁省内考生参考,其它省份考生以各省物价局规定学费标准为准。)
招生范围:辽宁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二、高中起点本科
招生专业:农学、园艺、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园林、水产养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环境科学
学习形式:
学制::5年
学费:农学、园艺、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学费为1860元/年,其它专业为2200元/年(本学费标准为辽宁省内考生参考,其它省份考生以各省物价局规定学费标准为准。)
招生范围:辽宁、内蒙、云南、安徽、黑龙江、浙江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
三、专科起点本科
招生专业:农学、园艺、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园林、水产养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环境科学
学习形式:
学制::2.5年
学费:农学、园艺、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学费为1860元/年,其它专业为2200元/年(本学费标准为辽宁省内考生参考,其它省份考生以各省物价局规定学费标准为准。)
招生范围:辽宁、内蒙、云南、安徽、黑龙江、浙江
考试科目:
★农学、园艺、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园林、水产养殖学考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交通运输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环境科学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我省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时间:9月2日-9月10日
网 址:www.***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4日-9月12日
(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确认报名地点: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10月21-27日,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报名条件
(1)参加的基本条件
高中起点本、专科: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专科起点本科: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不限制考生所学专科专业与专科升本科专业是否对口。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学历(学籍)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相关内容请登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学历认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电话:024-26901808。
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进行学籍校验后,可以报考。
(2)免试生报名条件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高校专升本。
◆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
◆参加辽宁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非师范类专业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200分;师范类专业低录取资格分数线普通类为140分,体育类为130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考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的考生。
3、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
4、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31日。
★本科(高起本和专升本)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1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2日9:00-15:00。
★专科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25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6日9:00-15:00。
享受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高校专升本。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4、运动健将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获得地级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7、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由市侨办、台办出具的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9、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烈士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0、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康平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宽甸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资格审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12、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资格审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3、,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的相关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4、对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大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两项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补充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应以辽宁省招考办颁布的《辽宁省2019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只供在辽宁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参考。内蒙、黑龙江、云南、安徽、浙江等考生除招生专业和计划供参考外,其它以本省政策规定为准。
咨询热线
联系电话:024-88487172
网 址:http://crjy.***.cn学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