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金额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年
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4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助学贷款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生源地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学费收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年29500元/生。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按58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金二等:275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高达10000元/人/年;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无语种限制。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等。
收、退费等说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应征入伍、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凭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退学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一年按10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6000元/生?年;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设计专业14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测绘工程专业13000元/生?年;学、英语、日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专业1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1、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1)软件技术、商务日语、数控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为4500元/年·人;(2)空中乘务、服装表演、人物形象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为8000元/年·人;(3)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人;(4)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年·人。2、学生因故退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图书馆学17000元/学年;新闻学、法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会计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18000元/学年。2、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实行优质优价,每人每年宿费1000-3500元不等,由学生自愿选择。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金额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生源地贷款和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图书馆学15000元/学年;新闻学、法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会计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000元/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18000元/学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我院所有专业均按照国家要求收费。各专业拟定收费标准具体如下(学费如有变化,后以省物价局批准的金额为准):法学、广告学、新闻学、图书馆学、12000元/年;旅游管理、日语、英语13000元/年;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000元/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160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金额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