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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及加分

2014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免试及加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06 21:51:12 解决时间:2018-07-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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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免试及加分(责任部门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审处)

1、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申报办法: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获奖证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4月29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2、加分办法见下表

加分项目及规则

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5-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仅限人社部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高级15分证书原件文体特长在校期间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奖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5-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十级10分证书原件九级5分运动员(符合省招考委统一规定的项目)国家二级20分少数民族考生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参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加分分值折合50%计入总分

备注:(1)技能、科技、文艺、体育获奖加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主办的大赛,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如国家三等奖与省一等奖同等对待),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对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高加分不超过20分。

(3)申请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参照学院网站通知。

(4)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1)2014年4月8日前,招生宣传,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下午17:00点。

(2)2014年4月9日,学院招办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4年4月10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2014年4月11日,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考生于当日下午16时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缴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上午9:00―11:30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面试。

(5)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30~18:00技能考试和面试。

(6)2014年4月15日,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17日到学院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7)2014年4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8)2014年4月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9)2014年4月27日,拟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10)2014年4月29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经省考试院核准后立即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11、2014年5月3日16:00,申请放弃录取考生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 2018-07-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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