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款的考生给予在综合总分基础上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政策加分
凡符合《2013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加分条款的考生,可在综合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分值。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2.选修课成绩
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考察项目报考我院校考单录自主招生的考生,将分别考察以下项目:1.普高文、理科考生:文化笔试、高中段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2.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文化笔试、高中段会考成绩、体育素质测试、体育特长项目考察+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三条报名要求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职院校。报考我院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2.报名具体要求(1)普高文、理考生,要求高中阶段会考语、数、英成绩(等第)中无E等,其他课程成绩不限。(2)社会体育专业必须是已报考含有2014年普高体育类文科、理科的考生,其高中会考成绩不限。(3)报考林业技术、园艺技术专业的考生限浙江省户籍考生。
现场审核网报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到我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审核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生成的《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须有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的签名)。2.2015年普通高考文、理科《考生报名证》或《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5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2014年报考普高文、理科考生(含往届生)。2.2014年报考普高体育类文、理科考生。
2.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综合总分满分为45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总分=文化笔试*40%+高中会考成绩*10%+体育素质测试*4.5*30%+【体育特长项+综合素质测试】*3*20%
1.普高文、理科考生综合总分满分为45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总分=文化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30%+高中段会考核定成绩*20%。
第十六条综合分的计算1.普高文、理科考生综合总分满分为45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总分=文化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30%+高中段会考核定成绩*20%。2.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综合总分满分为45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总分=文化笔试*40%+高中会考成绩*10%+体育素质测试*4.5*30%+【体育特长项+综合素质测试】*3*20%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部分满分120分,素质特长赋分满分30分。社会体育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与特长项目测试相结合,满分为150分,其中特长项目高50分,素质特长赋分高30分,其他职业能力测试满分70分。
1.政策加分凡符合《2013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加分条款的考生,可在综合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分值。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第十七条加分设定符合以下条款的考生给予在综合总分基础上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政策加分凡符合《2013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加分条款的考生,可在综合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分值。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2.选修课成绩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