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州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专业及计划:序号招生专业计划(人)招生类别学费(元)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0文、理、三校生45002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50文、理、三校生45003学前教育100文、理、三校生4500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文、理、三校生45005电气自动化技术50文、理、三校生4500合计:300
2、“三校生”提供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证明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考核方式:采用笔试考核方式。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分组测试,测试时间约为5分钟。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范围:①文化素养;②通用技术;③科学常识。
3、特长分(150分,为附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时,坚持按考生志愿、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必须公平、公正。招生院校须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3、具有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做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
1、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数线划定为: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120分,总成绩不低于3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