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材料接收

2014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材料接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2-23 14:31:44 解决时间:2018-06-13 08:19

满意答案

7.材料接收

(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

(2)所有申请材料尽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1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联系电话:,邮编:3151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

  技校网 2018-06-13 08:19

网友推荐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4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申请材料

    1楼

    5.书面申请材料:(1)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 中专学校

    2015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申请材料

    2楼

    5.书面申请材料:(1)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中专学校

    2015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楼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中专学校

    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申请材料

    4楼

    5.书面申请材料:(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2)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3)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书面申请材料

    5楼

    5.书面申请材料:(1)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

    6楼

    5.报名材料:(1)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高级别;(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打印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4)身份证(正反两面)。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

  • 中专学校

    2014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材料接收

    7楼

    7.材料接收(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2)所有申请材料尽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1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联系电话:,邮编:3151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

  • 中专学校

    2015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材料接收

    8楼

    7.材料接收(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2)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寄送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1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收件人:招生办,联系电话:,邮编:3151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

  • 中专学校

    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材料接收

    9楼

    7.材料接收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寄送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收件人:招生办,联系电话:,邮编:3151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材料接收

    10楼

    7.材料接收(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2)所有申请材料尽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1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联系电话:,邮编:3151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