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zsb咨询电话:0574-、寒假期间请联系:招生咨询QQ群:招生办新浪官方微博:/dhyzsb招生办微信号:dhyzsb学校网址:http://www.nbdh
6.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一律视为弃考,原则上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4.核对信息:考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确认缴费信息。
2.上午考试8:30后,考生不得进场;下午考试12:50后,考生不得进场。
2.报到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本部(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阶梯教室一楼;
6.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一律视为弃考,原则上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到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本部(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阶梯教室一楼;
3.候考教室: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候考教室进场;
3.候考教室: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候考教室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