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
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
5、文艺类考生自带设备、音源等须在候考环节提交检验,经考务人员检验允许后方可带入考场。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示公示结束后,在4月30日前学院按“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并将考生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考生可在招生网上查看各专业的录取分数及本人的录取情况。
(四)考生自备的测试用具须提前30分钟交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带入考场;
1.文化基础测试环节(1)测试科目及分值: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共300分。(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后文简述为机试)。
4.各环节测试时间、地点(1)测试时间:特长考察测试:2014年4月11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和操作部分:2014年4月12日;综合素质测试上机部分:2014年4月13日;文化基础测试:2014年4月13日。(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考场等信息详见考生准考证)。
(2)测试结束后考生试卷由评分专家进行统一打分,工作人员进行登分。
(二).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公示的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
(五)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
3.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