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2014年4月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4年4月8日至1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

(六)2014年4月16日,考生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1)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特长测试,方可取得特长成绩。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