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考类别:
1、普通类:普通文理科考生。
2、技能类:中职考生。
3、特长类考生:
(1)器乐:获得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者市(州)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2)舞蹈:获得中国舞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者市(州)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3)声乐:有科学的发声方法和较好的演唱功底,能够完整的演唱中外艺术作品者。
(4)美术: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或参加省美术统考成绩上专科控制线者。
(5)田径: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六、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89.49.144:83/),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每位考生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配志愿。
(三)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二)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三)若考生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四)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4张;
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八、考试
(一)普通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面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分数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总分300分。
(3)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总分200分。
(1)面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公共技能。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素质。公共技能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二)技能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与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一致
3.专业技能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专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200分。
(1)专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三)特长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一致
3.特长测试
(1)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特长测试,方可取得特长成绩。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
(3)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所填报项目进行特长测试,总分200分。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的成绩,普通类按专业划线录取,技能类按类别划线录取,特长类考生按类别、分项目分别划线录取。
(三)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则在第三志愿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五)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五)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4年3月1日—4月6日17:3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或到学院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4年4月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4年4月8日至1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2014年4月11日(截止时间17:30),公布名单内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2014年4月12日上午9:30-12:00,考生到学院参加笔试。4月12日下午13:30-18:00,考生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
(六)2014年4月16日,考生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七)2014年4月17日-18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17-2705626)。
(八)2014年4月19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各类别控制线。
(九)2014年4月20日-25日,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2014年4月26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本办法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宏发路94号
邮政编码:637131
联系电话:0817-
网址:http://www.***
培训范围和对象:18~60周岁、身体健康。欲从事或正在从事相关行业人员、下岗职工、应届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彩色免冠近照4张。
考试时间3月31日考试(3月30日到学院领取准考证)。
(四)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4张;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特长类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特长测试2.文化考试: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一致3.特长测试(1)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特长测试,方可取得特长成绩。(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3)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所填报项目进行特长测试,总分200分。
报名时间及方式(一)3月3日8:00至15日18:00,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选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5174)。(二)3月19日8:00至25日18:00,在我院网站填选专业志愿(招生专业42个),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报名时,必须按照招生类别填报,不得跨类填报,即普通类考生只能报考普通类专业,艺术类考生可以报考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技能类专业只能报考技能类专业,特长生只能选择普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2016年2月22日至3月20日(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通过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学院网址http://www.)。
考试方式普通类:笔试+面试(面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公共技能)技能类:笔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是对考生所报专业的基本技能选择项目进行测试)特长类:笔试+特长测试(特长测试是对考生所报特长进行测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二)、特长类招生计划特长类别美术器乐声乐舞蹈田径球类合计计划注:1、特长类考生可填报学院当年单独招生公布的所有专业。
(一)、普通类、技能类、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专业计划科类学费(元生.年)普通类技能类科类计划科类计划园艺技术30文理10农林牧渔类203700食品营养与检测25文理10农林牧渔类154100应用化工技术25文理10农林牧渔类154100建筑工程技术75文理35土木水利类404100工程造价20文理10土木水利类104100城乡规划20文理10土木水利类105400工程测量技术20文
招生范围四川省报名条件(一)已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三)报考类别:1、普通类:普通文理科考生。2、技能类:中职考生。3、特长类考生:(1)器乐:获得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者市(州)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2)舞蹈:获得中国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