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录取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2、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3、我校将在2015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春季入学。

六、录取工作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

3、我校将在2015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春季入学。

三、录取指标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4]43号)文件精神,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各校的工程硕士招生进行限额。各学院招生指标分配原则:以我校考生GCT总成绩排名至计划数,各学院所占人数划分拟录取计划数。

一、专业课考试、面试及录取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3.突出对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三、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考试及资格审查安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场安排备注GCT联考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见联考准考证上相关要求原则上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都在南京进行。资格审查GCT成绩公布后,预计2015年1月届时提前在网站公布专业复试GCT成绩公布后,预计在2015年1月届时提前在网站公布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工程硕士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对应的职业类型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转型、技术转轨等工程技术项目中的研发人员;新产品、新设备、新装备的设计人员和市场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产品制造、产品生产过程或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管理者;产业、工程发展战略中的研究者和决策者。南京工业大学自2000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2014年将在机械工程等16个工程领域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领域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七、录取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