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考试内容范围:英语笔试:考查考生的英语基本功,英汉笔译的基本技巧和能力。翻译有关我国国情、经济发展、文化背景以及风土人情等方面的文章。英语口试:考查学生汉/英汉口译基本技巧和能力。材料选自致词、讲话、讲座等口语体文字材料,紧扣社会、时代与日常生活内容,难度适中。

六.录取工作各学院按相应学院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考生。

1.参加专业课考试分数线:(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

七.时间安排1.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定于1月17日上午9:00—11:00。2.面试由各学院组织。请各学院务必提前通知考生面试,并于2015年3月3日前提交面试成绩。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1.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学院统一安排。

八、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4896170,办公地点:综合楼521室。学校纪委监督电话:8489154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2015.1.9

五.复试1.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学院统一安排。2.面试办法:面试由学院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学院制定,每个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所有面试小组

四、复试工作1.参加专业课考试分数线:(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2.调剂:本次招生工作不接收调剂考生。3.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异常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2、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详细情况见专业目录。专业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方面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

2、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详细情况见专业目录。专业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方面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