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工作各学院按相应学院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考生。
六、录取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
六、录取工作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
四、报名办法: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招生单位将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
2、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详细情况见专业目录。专业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方面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
3、考试及资格审查安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场安排备注GCT联考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见联考准考证上相关要求原则上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都在南京进行。资格审查GCT成绩公布后,预计2015年1月届时提前在网站公布专业复试GCT成绩公布后,预计在2015年1月届时提前在网站公布
八、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及费用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利用双休日集中学习。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4年,长不超过5年。在职工程硕士总的培养费为27000元/人,其中联合培养的收费标准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初试科目专业笔试科目0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25-83587219)085204材料工程01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2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工程03金属材料工程GCT材料科学学科进展及工程应用002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025-58139358)085
五、招生单位资格审查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初步定于GCT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行政楼305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参加资格审查前,考生需登录网报的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和电子照片上分别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持《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
二、招生专业领域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七、录取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