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校内推荐选拔办法 (一)学校推荐需要经过学生自愿报名、所在学院资格审查、进行推荐综合分数排名、学校审议、公示、决定推荐名单等程序。 (二)学校推荐采用可量化指标进行综合测评并排名,按排名顺序和学生志愿进行等额推荐。具体量化考核测评分数核算办法如下: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依照该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权重核算得出综合推荐分,并根据综合推荐分的分数高低进行推荐排序。

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校注册在籍的2018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学生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我校学生可报学校、推荐名额、专业对应等情况,详见附件1); 3.通过入学以来所有的课程(含实训),无重修补考记录,并且各科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按学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排位,不计选修

选拔程序(一)报名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的情况。(二)名单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结合我校招生比例及各地区报名情况,通过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及走访部分考生的方式选拔确定“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

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4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

招生计划及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除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技术、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外,考生可以报考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考生可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2013年招生计划投放情况)。备注: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为我校优秀生培养班专业,主要选拔模式为

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低于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考生可以报考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计划的理科专业(考生可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2013年招生计划投放情况)。

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招生原则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素质优秀、才能突出、潜力巨大,实施“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水平、学校面试”的综合评价选拔体制。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排序,自主选拔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中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及基地班专业拟录取人数比例占拟录取总数70%,其他专业拟录取人数比例占拟录取总数30%。

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