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3)校长推荐生的录取:面试通过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1.划线原则: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1.划线原则: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理科类、文理兼招类、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