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招生咨询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人:朱育兰、虞翔联系电话:025-84315499邮政编码:210094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nhttp://www..cn/各学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咨询信息学院代码及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院代码及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1机械学院成畅8431592802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张红雨化工学院张聚沛电光学院周玲玲计算机学院薛振华经济管理学院潘文8431572608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左晓康自动化学院彭栋理学院段秋枫8431513312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赵
五、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与录取(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研究生院的要求;4.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当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报
四、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1、初试公共管理硕士全国联考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和英语,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命题、组织考试与阅卷。入学考试时间10月26日8:30-11:3010月26日14:30-17:00入学考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入学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125200。2、复试(1)
二、招生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085200。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名称及代码详见“附件一”。
三、招生人数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我校工程硕士招生人数为760名。
3、我校将在2015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春季入学。
3、我校将在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于2016年春季入学。
2、第二阶段考试为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面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复试时间为12月中下旬,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二”。六、资格审查(1)GCT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考生将《资格审查表》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参加我校组织第二阶段考试(即
六、入学考试我校实行两段制考试方式,即在GCT初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1、GCT初试: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2、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详细情况见专业目录。专业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方面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3、考试及资格审查安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场安排备注GCT联考2014年10月26日上午8:
五、入学考试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的考试方式。1、第一阶段考试为工程硕士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GCT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逻辑)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各科成绩当年有效。第一阶段考试安排如下: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试科目GCT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GCT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第二阶段考试为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面试,由我校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