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分为文科、理科二个类别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详见第七、八部分。
2、考核分值:
(1)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2)我院对普通文科、理科类的考核分值: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校内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我院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核分值:特长生资格加试满分200分。
3、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的确定:
文科、理科类考生的确定:依据文化联测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其中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的2倍确定综合素质测试人数。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安排:2014年3月8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
(2)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在2014年3月17日分地市进行。
(3)综合素质测试安排:2014年4月12至13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具体要求可到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协调发展,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须达到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须达到合格。
招生计划
学校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生源结构、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近几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本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科类 | 计划数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 | |
1 | 高铁运营管理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600108、铁道信号自动控制600106、动车组检修技术600113、铁道供电技术600103、高速铁道工程技术600111) | 普通 | 390 | 三 | 5300 | ||
2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3+2) | 600601 | 普通 | 30 | 三 | 5300 | |
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订单) | 600606 | 普通 | 80 | 三 | 5300 | |
4 | 旅游管理 | 640101 | 普通 | 50 | 三 | 4700 | |
5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订单) | 600603 | 普通 | 40 | 三 | 5300 | |
6 | 通信技术 | 610301 | 普通 | 30 | 三 | 5300 | |
7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600107 | 普通 | 30 | 三 | 5300 |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60302 | 普通 | 100 | 三 | 5300 | |
9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10101 | 普通 | 50 | 三 | 5300 |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订单) | 600602 | 普通 | 40 | 三 | 5300 | |
1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订单) | 600601 | 普通 | 140 | 三 | 5300 | |
12 | 铁道车辆 | 600102 | 普通 | 50 | 三 | 5300 | |
13 | 铁道机车 | 600101 | 普通 | 120 | 三 | 5300 | |
14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订单) | 600604 | 普通 | 40 | 三 | 5300 | |
15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订单) | 600605 | 普通 | 40 | 三 | 5300 | |
16 | 铁道工程技术 | 600104 | 普通 | 70 | 三 | 5300 | |
17 | 会计 | 630302 | 普通 | 50 | 三 | 4700 | |
18 | 物流管理 | 630903 | 普通 | 75 | 三 | 4700 | |
19 | 铁路物流管理 | 600109 | 普通 | 20 | 三 | 5300 | |
20 | 国际商务 | 630503 | 普通 | 50 | 三 | 4700 | |
21 | 风景园林设计 | 540105 | 普通 | 30 | 三 | 5300 | |
22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650104 | 艺术 | 20 | 三 | 6800 | |
2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普通 | 25 | 三 | 5300 | |
24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610217 | 普通 | 20 | 三 | 5300 | |
25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610213 | 普通 | 20 | 三 | 5300 |
我校根据以下录取规则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1、普通类、艺术类和报考地铁公司订单专业考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未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不予录取。已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跨科类录取。
(4)地铁公司订单专业的录取:参加地铁公司联合面试且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才能按照上述录取规则被录取在地铁公司订单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未取得地铁公司联合面试合格证的考生,不影响非地铁订单专业的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分科类按考生总分高低,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合计不超过6人。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高者依次录取。录取后的特长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具体办法详见附件附件
政策加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结果为准。
2、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后能否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招生专业、报考生源要求及人数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科类生源科类人数学费(元/年)备注1铁道通信信号3理科理科生504140适合男生,含4名特长生计划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3理科理科生504140适合男生,含4名特长生计划3软件技术3理科理科生5041404会计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5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适合男生,含8名特长生计划6旅游管理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7物流
本招生简章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分为文科、理科二个类别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基本素质。(3
4、考核时间和地点(1)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安排:2014年3月8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2)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在2014年3月17日分地市进行。(3)综合素质测试安排:2014年4月12至13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具体要求可到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4、考核时间和地点(1)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安排:2014年3月8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2)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在2014年3月17日分地市进行。(3)综合素质测试安排:2014年4月12至13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具体要求可到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1、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分为文科、理科二个类别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基本素质。(3
考核1、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分为文科、理科二个类别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考核1、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分为文科、理科二个类别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1)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2)我院对普通文科、理科类的考核分值: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校内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3)我院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核分值:特长生资格加试满分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