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初试成绩达我校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其他专业初试成绩达国家复试A类线;(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3、调剂工作程序如下:(1)所有调剂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网上调剂系统中没有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2)我校将于3月21日左右开始公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并于3月22-24日网上调剂志愿申报(基础医学院拟3月19日)。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3)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背景和是否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根据审定后的调剂复试名单,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4)我校预

一、总原则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公正。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受调剂考生。考生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8)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可从学术型调到专业学位,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合理调剂生源。调剂申请流程: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受调剂考生。考生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调剂优先原则:(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过线考生;(2)不接收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源;(3)外语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考虑;(4)“985工程”、“211工程”学校毕业的考生优先考虑。

2、调剂优先原则:(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过线考生;(2)不接收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源;(3)外语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考虑。

2、调剂优先原则:(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过线考生;(2)不接收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源;(3)外语成绩较突出的考生优先考虑。

2、调剂优先原则:(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过线考生;(2)不接收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源;(3)外语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考虑;(4)“985工程”、“211工程”学校毕业的考生优先考虑;(5)调剂生源复试名单的确定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背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个人申请材料等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