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条天津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须为A者,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考生可随时查询。网址:http://binhai..cnhttp://binhai..cn/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邮编:300270邮箱:bhzb@.cnhttp://binhai..cn/zs/mailto:bhzb@nankai
第五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2、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4%。
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校代码:1366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原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报考金融学专业“2+2”国际班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须达到90分(满分150分)。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用于录取过程中调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