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复查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联系电话:(0471)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12月
报名办法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术科加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费200元。
1.成绩计算办法: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240分,音乐综合考试60分(视唱40分、模唱20分)。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150分,舞蹈表演100分,即兴表演50分。
考试科目音乐学: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伴奏自带);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一首;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舞蹈专业: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成绩考核与划线1.成绩计算办法: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240分,音乐综合考试60分(视唱40分、模唱20分)。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150分,舞蹈表演100分,即兴表演50分。2.划线办法: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分别划线。请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试成绩时间,来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也可于5月18日
招生专业与计划1、音乐学4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限山西、陕西、河北、甘肃)考生;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河北)考生。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学费标准:7000元/年。
招生对象与要求按照各省市2014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2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