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学年、二等800元/生/学年、三等600元/生/学年。
国家金:43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金(二等)23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4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13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请先详细了解我院的相关信息:1.可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就业办,招生电话:0771-、、。2.可在本网站查看招生专业等信息,在本网站进行QQ在线咨询。3.可到我院实地考察,到招生就业办现场咨询。
1.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0日登录南宁学院招生网,在“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入口”预报名,按要求填写《南宁学院2014年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打印报名表。已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于2014年4月11日~4月21日,每天8:00~12:00,15:00~17:30
1.网上预报名: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0日。
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中职毕业学校名称);
学生待遇(一)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二)我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
①打印的《南宁学院2013年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13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①打印的《南宁学院2014年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