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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

2014年南宁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办法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13:35:50 解决时间:2018-05-15 17:36

满意答案

六、录取

㈠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考生须在4月21日前将有关证书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就业办审核。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2)参加校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奖的考生;

(3)获“广西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称号的考生;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5)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

(6)在中职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7)在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3.我校根据预录结果于5月中旬前向考生公布预录名单并发放预录告知书,并将预录考生名单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检查考生是否参加高考报名、录取学校是否唯一等),根据备案结果于8月底至9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结果查询

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预录结果。

  技校网 2018-05-1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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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㈠录取原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考生须在4月21日前将有关证书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就业办审核。(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2)参加校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奖的考生;(3)获“广西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称号的考生;(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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