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以"②"开头);每科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满分200分;
2.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
一、复试工作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1.复试分数线。资格线为:初试外语成绩工科不低于40分,医科不低于5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2.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情况、外国语听说读等能力测试、申请的材料等进行考核。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3.复试名单。见附件“南通大学2014年博
二、录取工作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院联系,领取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7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特此通告。复试工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3.复试名单。见附件“南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1.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2014年2月15—16日期间,到南通大学主校区研究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考试费。
2.按一级学科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普通招生:学校统一组织考试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2.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24日;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考试)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以"②"开头);每科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满分200分;2.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