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10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20分录取;
(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
(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第四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履行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已履行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考试报名手续的应、往届中专毕业生;(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4)二级运动员或者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的艺术特长生,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且已履行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已履行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报名手续的应、往届中专毕业生。
报名办法考生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cn)下载并填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发送至:即可。(注:发送邮件后,请致电0951-核实。)考生也可于2014年3月10日至4月12日直接到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名。考生报名后须于2014年4月14日至18日到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确认并领取
第二条学院概况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自治区重要的财经和服务类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学院面向宁夏、甘肃、陕西、山东、内蒙古等省区招生。学院占地面积577亩,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在校生规模5000余人。现有在编教职工268人,其中副教授55人,教授1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名,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
第一章总则为落实《教育部2011年进一步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考前在本省(区)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二条学院概况宁夏财
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政策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培养方式及待遇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金以及就业推荐等方面享有国家规定的高职大学生同等待遇。
(五)符合我院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四条其他照顾政策(1)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10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20分录取;(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其他照顾政策(1)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10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20分录取;(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