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和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录取总分:(1)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测试成绩(即面试成绩)+学校加分(2)其它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学校加分(3)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5.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应提供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材料;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即A类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按以下规则录取: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低录取资格线。2.将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等第ACDF折算分等第ACDF折算分3.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A”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
(2)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部在C或C以上且至少有一门课程等级为B。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八门科目中凡有一门获得A者加6分,B者加3分,C者加2分,高加48分。
2、我院将结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参加我院自主组织的测试成绩,综合考虑录取。
2.如遗失《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考生,可选用以下方式进行办理:①可登录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query./query/query_list.jsp?queryType=30)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让所在学校盖章证明即可。②如出现网上数据已更新查询不到,可直接让学校开个证明,写明你的学业水平成绩(含姓名、所在学校、考生号等信息),并学校盖章。
2.如遗失《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考生,可选用以下方式进行办理:①可登录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query./query/query_list.jsp?queryType=30)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让所在学校盖章证明即可。②如出现网上数据已更新查询不到,可直接让学校开个证明,写明你的学业水平成绩(含姓名、所在学校、考生号等信息),并学校盖章。
(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
(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