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学院于4月8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核。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以上公布的免试考生申请条件参照往年省厅确定的免试考生报名政策,如山东省教育厅或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2年单独招生免试考生资格认定有新要求,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2.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1.学院将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为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2.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二)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院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考生资格审查1.4月8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2.4月9—10日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考生资格审查4月8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4月10——11日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1.4月8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考生资格审查1.4月8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2.4月9—10日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考生资格审查4月9日我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报招生考试院,审查考试报名资格4月10日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考生资格审查4月8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4月10——11日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于4月8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