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文理科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
奖学金:奖助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奖学金、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具体的资助形式如下:生源地信用助
第二十四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一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贫困学生扶助措施:我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贫困学生扶助措施:我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一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