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黄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邮编:266520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号,邮编:266520
5、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第十二条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青岛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cn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32)2、E-mail:zsjyb@.cn3、招生信息网:http://zsjy..cn/zhaosheng/4、学校校园网:http://www..cn5、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6、邮编:266033
第十条学校概况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4、学校校园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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