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
(六)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四)、(五)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3)在已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六)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四)、(五)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3)在已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等)、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报名费,到网上选择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学制2年-4年,采用在职不方式学习
二、招生人数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15名。
(六)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中国民商法发展史专业除外)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四)、(五)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3、在已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九、毕业与学位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青海师范大学组织的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我校公共管理硕士相关报考事宜请于经济管理学院赵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971--63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