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4.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录取规则(一)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36号)规定。(二)自主选拔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同等待遇。(三)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文件规定,通
(四)录取办法1.高中生:应届生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往届生依据高中毕业证书(原件)结合学院组织的适应性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中职单报高职考生:依据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职中、中专、技校考生:依据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报名选拔录取时间安排(一)3月9日―3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jb/zlxz/)下载《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报名信息表》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发送电子邮件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箱(qnzyzs@)(二)4月1日―4月5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通过相关职业技能考试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和院长签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送达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和院长签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