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3.代办费:第一学年预收900元,第三学年各预收6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
第九条招生计划本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022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代办费:五年一贯制及三二分段制后两年,据实收取;三二分段制前三年,按联办中职校的标准执行。
2022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代办费:据实收取。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