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录取分数
(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素质特长分:
参照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校专门设置素质特长项目,用于鼓励和吸引各类素质特长生报考。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加分,即所指的特长加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且所有加分均由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高得分不超过50分。具体项目、等级和分值如下: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个人)、舞蹈(单、双人)比赛。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50分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30分2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必须是主力队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地掷球等项目必须是单人、双人、三人项目比赛。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50分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30分3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国家二级50分4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限个人项目)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50分省级学科竞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30分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限个人项目)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50分省级大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30分
3.录取方式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4.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5.正式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自行负责。
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四)其他说明
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若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计划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录取分数
(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素质特长分:
参照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校专门设置素质特长项目,用于鼓励和吸引各类素质特长生报考。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加分,即所指的特长加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且所有加分均由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高得分不超过50分。具体项目、等级和分值如下: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1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个人)、舞蹈(单、双人)比赛。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
2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必须是主力队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地掷球等项目必须是单人、双人、三人项目比赛。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
3 |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 | 国家二级 | 50分 |
4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限个人项目)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学科竞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
5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限个人项目) |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省级大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30分 |
(一)通讯地址:衢州市西区江源路18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行政楼215室),邮编324000。
(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5室
2.网络咨询:http://www1.***/zs/
3.电话咨询:0570-8068678、8068656
(一)报名
考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3月14日―3月23日(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1.***/zs/)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打印《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护理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现场报名:考生也可在3月14日―3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8:00至16:00)来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与网络报名相同。
(二)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3月24日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报名成功考生名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3月25-27日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
(三)现场确认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4年3月25-27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大小为A4纸);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含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复印件;
6.素质特长申请材料:符合素质特长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未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相关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考生无符合条件的,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考生的素质特长分情况将在现场确认后公示在学校招生网上。
考生所交材料和费用恕不退还。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自主招生,要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地方院校更好地培养本地实用人才,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并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基本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一)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四)其他说明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2.若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计划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3.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二)咨询方式:1.现场咨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5室2.网络咨询:http://www1./zs/3.电话咨询:0570-、
3.录取方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2.录取分数(1)分数计算方法: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
5.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自行负责。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三)录取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录取分数(1)分数计算方法: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
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录取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
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录取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