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监督机制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2004)42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3、我校纪委将全程参与艺术

监督机制学校纪委将全程参与招生;学校邀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同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1-,监督邮箱:supervise@.cn

(3)表演类、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我校不接收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前三名文化降分的考生。

报考要求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3.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的考生。

(2)编导类: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

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

监督机制: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对发现的所有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

监督机制:1.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