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凡被我院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2、凡被我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4、凡被我院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十)2014年4月29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十一)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于2014年8月30-31日凭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证件报到。

12.问: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考生,将如何处理?答: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③学院有关后续报考通知将第一时间在学院官网上及时公布,请报考考生注意实时查询。2017-2-20

(四)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院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院招办电话咨询:0816-、0816-、0816-、0816-、0816-。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0日

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20日全部快递寄出,3天左右方能收到;